2015黄山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遴选人民警察5人公告
2015-10-19 15:31 巢湖人事考试网 http://chaohu.huatu.com/ 文章来源:黄山人事考试网评论
黄山市公安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分局面向区县公安系统公开遴选人民警察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黄山市公安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分局面向区县公安系统公开遴选人民警察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科员级人民警察5名(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区县公安系统在职在编科员级公安民警(不含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屯溪分局和民航、铁路、森林公安系统),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人事主管部门核准。
(二)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中“体改生”须期满最低服务年限;
3、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熟悉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公安业务知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0月16日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下同)、黄山市公安局网站(http://web.huangshan.gov.cn/下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下同)发布遴选公告和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
(二)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7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约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15年10月27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2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30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4、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遴选计划数。报考被取消遴选计划数职位的人员,可在11月2日9:00-17:00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经济、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市情等常识。
《专业知识》分职位进行,总分100分。法制、侦查职位主要测试:《宪法》、《国家安全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文秘职位主要测试:汉语言文字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网管职位主要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应用。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由《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按照4:6的比例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遴选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及笔试合成成绩均须达到5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3日18︰00前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警官证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1、市公安局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遴选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须报考人员所在区县公安局和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及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
3、资格复审后有缺额的,按原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请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上信息,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3、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确定。根据不同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山市公安局网站、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3、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德的表现情况进行测评。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八)公示和后续事项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原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工作不适应或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报名政策咨询:0559-2323031市公安局政治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23021(市公安局纪检委)
考试技术支持: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15年黄山市公安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
特此公告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公安局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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