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2020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分数线暂未发布,目前很多考生已经开始集中备考了,考生可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历年分数线:

  2019

  根据《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其中: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加权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经研究,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笔试成绩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

  2018

  根据《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其中: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30%+《专业科目笔试》×20%,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加权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经研究,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四会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面向2018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门职位,公安机关法医类、监管场所医学类职位和司法行政部门狱医类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县两级机构职位以及省直机关在市、县两级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招考单位所在市、县(市、区)分数线执行。

  2017

  根据《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其中: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审计机关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加权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经研究,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四会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二、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公安机关法医类、监管场所医学类职位和司法行政部门狱医类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8分。

  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县两级机构职位以及省直机关在市、县两级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招考单位所在市、县(市、区)分数线执行。

  2016

  根据《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其中: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30%+《专业科目笔试》×20%)加权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经研究,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报考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报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三、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2.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县两级机构职位以及省直机关在市、县两级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招考单位所在市、县(市、区)分数线执行。

  笔试成绩将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2015

  一、报考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报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三、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县两级机构职位以及省直机关在市、县两级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招考单位所在市、县(市、区)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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