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在线app,公务员考生的掌中神器
巢湖分校

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128-(27-29)号(安庆二中高中部大门对面)
电话:0556-5357002、18055616036(安庆) 0556-5357005(安庆大学)18055610352(桐城)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万达写字楼B座13层
电话:0552-3054966 18949394930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芍花路友阳商业步行街53号(新贵都东50米友阳幼儿园斜对面)
电话:0558-5536669、18156740558(亳州、蒙城) 18756787199(涡阳) 15178030475(利辛)

地址:巢湖市居巢区巢湖中路100号银屏雅苑沿街门面(人力资源市场隔壁)
电话:0551-82312532、13395653952

地址:池州市长江路与秋浦路交叉口东南侧米兰阳光大厦6楼604-605 (电信大楼对面)
电话:0566-2032799、15385468339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北路与凤凰西路交口百诚大厦13楼(市建行往南100米)
滁州咨询:0550-3725157、18019801841 天长市咨询:7711222 18019878080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与临泉路交叉口中央豪景沿街门面(燕莎百货西200米)
电话:0558-2184858、18156853066;0558-2184858 3992658(大学分部)

安高校区: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与合作化路交口向南100米电话:0551-63662985
三里庵校区: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三里庵置地投资广场22层(国购对面)电话:0551-63635866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与淮海中路交叉口金鹰写字楼13楼1308室
电话:0561-3060408、15305610564

地址:淮南市朝阳路瑞金大厦7楼
电话:0554-2915200 15357996700 15395547969 18119510630(凤台)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安南路3-6号(元一斜对面建行隔壁)
电话:0559-2566074 13335594462

地址:六安市人民路与解放路交口徽商国贸中心沿街门面(琴港咖啡楼旁)
电话:0564-3339779、18056418770 13505643457(霍邱)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东路江东小区37栋106号底商(红星美凯龙对面)
电话:0555-2229956 18055549956

地址:铜陵市义安北路财富广场A座2203室(乐购超市楼上)
电话:0562-2836911 18956228229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恒丰大厦4楼西B(华夏大酒店对面)
电话:0557-3318418 15305574005 18205570236(灵璧) 13956849209(泗县)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伟星时代金融中心802
电话:0553-4813916 3831519 18909639150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叠嶂路国购广场B座写字楼8层
电话:0563-2510708 15156365853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职位库砖题库直播| 招考资料真题 |微信微博QQ群师资|

  • 课程在线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课程 在线咨询
    安庆课程 在线咨询
    蚌埠课程 在线咨询
    亳州课程 在线咨询
    巢湖课程 在线咨询
    池州课程 在线咨询
    滁州课程 在线咨询
    阜阳课程 在线咨询
    淮北课程 在线咨询
    淮南课程 在线咨询
    黄山课程 在线咨询
    六安课程 在线咨询
    马鞍山课 在线咨询
    宿州课程 在线咨询
    铜陵课程 在线咨询
    芜湖课程 在线咨询
    宣城课程 在线咨询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大纲|报名入口|职位表-江苏人事考试网

    2017-01-06 18:14 巢湖人事考试网 http://chaohu.huatu.com/ 文章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评论

    2017江苏公务员招聘7651人考试公告 1月12日报名

      省考专题: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大纲报名入口

      职位表查询: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本次考录,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考试录用7651名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检察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 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2”),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5.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考录对象为:本设区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设区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6.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我省设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

      7.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考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现职两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考录简章中 公布。

      2014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现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考录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考录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省公务员局门户网站(gwy.jshrss.gov.cn)、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及各设区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省级机关职位: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各设区市职位:各设区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见附件2)

       省以下垂直机构职位: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20日16∶00;缴费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1月18日16∶00至1月20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7年3月13日-1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解决(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笔试公共科目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徐州、扬州、苏州和南京设置考点。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4月上旬在省、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部分职位按要求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省、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一般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和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其参检比例由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司法等部门研究确定。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相关阅读——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视频课程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图书教材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最新资讯
     

    巢湖华图交流群汇总:
    公务员交流群: 141107709
    事业单位交流群:364723925
    教师招考交流群:284055113
    巢湖学院公考群:308973496
    巢湖医疗卫生交流群: 74898428
    巢湖银行农信社交流群:255536623
    咨询电话:0551-82312532 13395653952

    巢湖市居巢区巢湖中路100号银屏雅苑沿街门面(人力资源市场隔壁)

    (编辑:巢湖华图)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辅导课程
    华图官方微信 安徽关注华图微信,随时随地问公考 微信号:anhuihuatu
    报班 咨询 评论
    首页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14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